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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钣金修复机安全操作规程,钣金修复机原理

tamoadmin 2024-06-10 人已围观

简介1.汽修厂会员积分方案2.技校有哪些专业3.开个二类或三类汽车修理厂,都需要什么手续?4.开三类汽车修配厂,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手续,5.焊工培训一般需要学习多久?6.学短期汽修培训有哪些项目?7.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2、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

1.汽修厂会员积分方案

2.技校有哪些专业

3.开个二类或三类汽车修理厂,都需要什么手续?

4.开三类汽车修配厂,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手续,

5.焊工培训一般需要学习多久?

6.学短期汽修培训有哪些项目?

7.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汽车钣金修复机安全操作规程,钣金修复机原理

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1、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生产的企业。此类企业亦可从事汽车维护、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生产。2、开业条件:指进行各类汽车维修作业必须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流动资金等条件。3、设备条件:应具有下列专用设备,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通用设备,计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如从事汽车专项修理生产,必须具备GB/T16739。3-1997规定的相应的汽车专项修理条件。3.1 清洗拆装作业设备a)汽车外部清洗设备;b)零件清洗设备; c)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d)悬架弹簧螺栓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 e)半轴套管拆装机(从事中型、重型汽车维修);f)举升设备或地沟; g)拆装起重、搬运设备。3.2 发动机总成修理作业设备3.2.1 专用设备a)立式精镗床;b)立式珩磨机;c)磨气门机;d)气门座铣削及气门与气门座研磨设备或工具;e)连杆校正器;f)连杆衬套加工设备;g)轴瓦加工设备(允许外协); h)机油加注器; j)曲轴磨床。3.2.2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a)发动机综合检测仪; b)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水压试验设备; c)燃烧室容积测量装置; d)气缸漏气量检测仪; e)曲轴箱窜气测量仪; f)工业纤维内窥镜;g)润滑油质量检测仪;h)润滑油分析仪; i)废气分析仪(从事汽油车维修); j)烟度计(从事柴油车维修); k)声级计; l)油耗计(允许外协); m)无损探伤设备(与底盘各总成修理作业公用);n)汽油泵、化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汽油车维修);o)喷油泵、喷油器试验设备(从事柴油车维修); p)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允许外协);q)电控汽油喷射系统检测设备(从事电控汽油喷射式轿车维修)。3.3 底盘总成修理作业设备3.3.1 专用设备a)制动鼓和制动盘修理设备; b)制动蹄摩擦片和制动块摩擦块修理设备; c)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d)离合器摩擦片修理设备;e)润滑油、脂加注器; f)车架校正设备(从事轿车维修车除外); g)前轴校正设备(允许外协)。 3.3.2 试验、检测与诊断设备a)前轴检验装置; b)制动检测设备; c)四轮定位仪(从事轿车维修)或转向轮定位仪;d)转向盘转动量和扭矩检测仪; e)车轮动平衡机; f)车速表试验台(允许外协); g)传动轴动平衡机(允许外协); h)侧滑试验台(允许外协); i)底盘测功设备(允许外协)。3.4 电器修理作业设备a)充电机; b)电器试验台; c)前照灯检测设备。3.5 车身总成修理作业设备a)车身校正设备; b)剪板机(从事货车修理允许外协);c)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从事轿车、客车维修); d)折弯机(从事轿车维修、客车维修); e)喷烤漆房(从事轿车维修)或喷漆设备; f)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g)型材切割机(允许外协); h)工业缝纫机; i)铆接设备。3.6 通用设备a)普通车床;b)钻床; c)电焊设备; d)氧-乙炔焊设备; e)钎焊设备; f)液压或机械压力机; g)空气压缩机; h)砂轮机; i) 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j)除锈设备。3.7 计量器具:计量器具须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3.7.1 量具a)外径千分尺; b)游标卡尺;c)内径百分表、内径千分表;d)百分表;e)平尺;f)平板;g)前束尺;h)厚薄规; i)量杯。3.7.2 计量仪器(仪表)a)万用电表;b)电解液比重计;c)高频放电叉; d)转速表; e)轮胎气压表;f)气缸压力表; g)发动机检测专用真空表; h)温度计。3.8 主要手工具a)千斤顶;b)扭力扳手; c)各种扳手; d)手电钻; e)各种拉压器;f)各种手动铰刀。4、设施条件4.1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设置4.1.1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大修和总成修理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4.1.2 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和停车。4.2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面积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4.2.1 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装配、调整、磨合、试验、检测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800平方米。4.2.2 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5、人员条件5.1 技术管理人员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技术人员数应不少于生产人员数的5%。5.2 技术工人5.2.1 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50人。5.2.2 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5.2.3 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级:a)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为高级;b)其他工种,不低于中级。5.3 质量检验人员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出厂检验必须由专人负责。5.3.1 专职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有一名质量总检验员和至少二名质量检验员。5.3.2 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总检员或质量检验员兼任。5.4 财务人员应至少有二名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6、质量管理条件 6.1 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6.2 必须具备所维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6.3 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6.4 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7、安全生产条件7.1 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7.2 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8、环境保护条件8.1 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8.2 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音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应齐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9、流动资金条件流动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10、中外合资(合作)维修企业和特约维修中心(站)条件10.1 中外合资(合作)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除应具备合资(合作)维修企业特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10.2 特约维修中心(站)进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生产范围内的维修作业时,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条件。11、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条件11.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11.1.1 必须具备本标准规定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各项条件。11.1.2 必须具备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清洗、去污、熏蒸、防爆、防火、防污染、防腐蚀、试压设备和专业拆装、维修、测试设备、工属具以及污水处理、危险品处理、残余物回收装置,维修人员防护用具用品。11.1.3 必须具有维修车辆上装载、接触危险货物的容器、管道、装置、总成、零部件的专用修理间。专用修理间应远离其他生产、生活场所,独立设置,通风良好;专用修理间结构、建筑材料、设置的设施应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杰出的危险货物相适应;专用修理间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专用修理间周围应设置相适应的警戒区,警戒区内无火源、热源,并设置警示牌。11.1.4 必须具有与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制度、设施。11.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人员11.2.1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直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专职生产工人和测试分析人员。11.2.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维修车辆所装载、接触的危险货物的性能和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污染、防腐蚀、维修知识以及维修操作技能,经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持证上岗管理和作业。12、承担救援维修条件企业承担车辆救援维修业务,还应配备牵引车辆或救援维修工程车和通讯工具。

汽修厂会员积分方案

证书和技术密不可分,它们就像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没有孰轻孰重,缺少了任何一面,对职场人来说都不完整——有证书没技术,很多时候只能从基层做起,从头学技术,而且还不专业,缺乏价值感;有技术没证书,就少了职场最重要「敲门砖」,甚至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不能从事特定的行业,连入职表现的机会都没有。

汽修类的证书主要有以下这些:汽车机械维修工证、汽车电器维修工证、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证、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证、汽车美容装潢工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操作证、汽车二手车评估师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上岗操作证等。

证书就是就业的敲门砖,也反映了一种社会需求,正如没有驾照就不能开车,开诊所行医必须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从事户外攀岩俱乐部或活动需要攀岩指导员资格证等。

如果你想从事汽修行业,想要薪资高人一等,还是考取相关证书吧,在正规的汽车类学校可以考取!

技校有哪些专业

第一步:设置会员卡类型、积分折扣策略

进入后台,点击“会员管理”—“会员录入”选项,出现如下窗口。

1、会员卡类型设置。点击右侧“会员卡类型设置”框下方的“增加”按钮,即可在此窗口内编辑会员卡卡号、卡类型、享受折扣%。(提示:编号具有唯一性,因此录入后不可修改)

2、积分折扣策略设置。设置积分范围,输入积分数值范围,再设置对应折扣率,点击保存。如上图是指积分值在200~400内时折扣率为2%。

第二步:录入会员信息

1、新增会员卡。点击“会员录入”选项,在“新增会员卡”窗口内输入会员卡卡号、会员姓名,设置卡类型和会员卡有效日期。

2、批量录入会员卡。输入会员卡前缀、起始编号、结束编号,设置选择卡类型、有效日期等。

第三步:积分兑换

在“会员管理”的“积分兑换”选项内可查询会员积分情况。输入会员的卡号、姓名、电话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即可查看其总消费积分、已兑换积分、可兑换积分。在“本次扣减积分”框内输入本次应扣减值。

开个二类或三类汽车修理厂,都需要什么手续?

电子商务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商务、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毕业后从事相关的商务、计算机应用与操作技术或管理工作。如市场预测、业务洽谈、商品验收、推销、展销等,月工资约700—15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基础应用、Photoshop图像处理、市场营销、基础会计、商贸英语、商务法规、电子商务概论、计算机网络、网页制作、财税金融、公关贸易、应用写作、商贸实务、电视系统、数字音像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现代企业管理、证券投资。

电子技术应用专业

培养初中级电子技术人才,毕业后从事相关电子技术工作。月工资1400—2800元。 主要课程:电子技术基础、电工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仪表仪器测量与使用、电气制图等。   

电子与电器维修专

业 专业课程 电子技术基础模块:模拟电子线路、数字电子技术、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原理。

家电维修模块:电子基础、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HDTV高清彩电、液晶电视机、电磁炉、微波炉、家庭影院、AV功放、电脑显示器、洗衣机的原理和维修技术。

手机维修模块: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波导、科健、TCL、小灵通、CDMA等十三大品牌手机的维修技术,电脑写码技术。传授手机软件检测仪、示波器等专用工具的使用方法。

电脑维修模块:计算机基础、结构与工作原理,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电子基础,硬件的组装与维护,硬盘修复、主板维修、软件安装、系统优化,常见故障排除,病毒防治,CRT、液晶显示器原理与检修,BGA焊接技术。

网络系统模块:网络基础、网络操作系统、中小型办公局域网的组建、中小型网吧的组建、网络的管理与布线维护技术。

制冷维修模块:制冷原理;冰箱、空调制冷、电路原理;焊接技术操作、制冷工具使用;冰箱、空调线路故障分析及实操;冰箱、空调制冷系统故障分析及实操;家用空调安装。

电工模块:电工基础、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防触电技术、TT系统防护、高压电器线路、变配电所的运行管理、二次线路控制。

笔记本电脑维修模块:由湖南阳光电子技术学校老师全面系统讲解:笔记本保护隔离单元电路、系统供电单元电路、CPU供电单元电路、充电单元电路、局部供电单元电路等工作原理及故障维修。芯片的识别、CPU工作原理、电源管理、笔记本主板、声、显控制芯片检测与维修、BGA芯片焊接、液晶屏检测、代换、屏线更换、高压条更换及代换、密码故障、IBM0175 报错故障、笔记本主板专用检测卡的使用、不通电、掉电、花屏、白屏、黑屏、BIOS设置,串并、USB接口、键盘、光驱、电池及充电电路故障、整机电路分析。

航空旅游专业

培养熟练掌握民航服务理论和基本技能,为客户提供高品位、高质量服务,具有较强公关能力与协调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的航空服务人才。毕业后就业于各大航空公司空乘或地面服务岗位,每月工资2000——2800元以上。 主要课程;民航运输概论、服务心理学、社交与礼仪、形体训练、空乘服务技能、民航英语听说、女性形象设计、航空安全保健等。

播音与主持专业

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播音艺术技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月工资2800元以上。 主要课程: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艺术作品演播、播音概论、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

高级海员专业

培养具有船舶驾驶技能的高级海员和轮机管理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安置在国内外各大船舶公司轮船上班,月工资待遇在4000——7000元以上。 主要课程:1.船舶驾驶: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航海英语、船舶结构与设备、海洋气象与海洋学、GMDSS训练、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及专业实操培训等; 2、轮机管理:船舶电气、船舶辅机、轮机工程基础、主推进动力装置、轮机英语、轮机维护与修理、船舶管理及专业实操培训等。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培养初中级数控技术人才,毕业从事数控技术,月工资1400—2800元以上。 主要课程:机械制图、车工工艺、公差配合与技术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车床与加工工艺,数控CAD等软件应用。

电气运行与控制

能较好地掌握电气运行和控制技术,培养从事电气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生产以及供用电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为高职院校输送优秀中职毕业生。

机电技术应用

培养具有从事机电技术理论知识和综合职业技能的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和生产线的运行与维护人员,毕业月工资1400元以上。 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机械制图与CAD、电工与电子技术、车工工艺学、钳工工艺学、金属工艺学、车工操作实训、钳工操作实训等。

现代物流管理

培养从事现代物流业中的信息处理、配送、仓储、多式联运、采购、货代等具有专业及管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毕业后在物流部门从事运输调度员、理货员、物质配送、商品储存等方面工作,月工资1400元以上。 主要课程:商品学、管理学财务管理、物流设施与设备、运输管理、物流信息系统、物流概论、配送与流通加工。

旅游管理

培养掌握现代旅游酒店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适应星级酒店经营管理需求的酒店管理人才,毕业工资待遇月1400元以上。 主要课程:酒店管理、前厅管理、客房管理、餐饮管理、酒店市场营销、旅游学概论、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公关礼仪。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初、中级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的技术员,毕业后从事相关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如装配、维护、计算机应用、产品开发、营销、网络管理等,月工资约1400—30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CAD辅助设计、三维动画设计、VBSIC语言及程序设计PHOTOSHOP、Windows2000、网页设计、Office办公自动化、Foxpro、CorelDRAW、多媒体、计算机系统安装及维护管理、计算机病毒原理防范等。

计算机应用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初、中级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的技术员,毕业后从事客服或客服管理等相关工作,月工资约1500-25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WindowsXP、Office办公自动化、多媒体、普通话、客服礼仪、心理素质基础、10086服务端操控、计算机远程控制、10086业务概述

现代汽车、摩托车维修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初、中级汽车、摩托车驾驶及维修人员,毕业后从事组装、焊工、维修、维护、驾驶、美容装饰等相关工作。正式录用后月工资约1400—30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子基础、机械制图、机械基础、电器设备、汽车、摩托车(国产、进口)整车构造原理与维修、汽车、摩托车故障诊断与检测技术、汽车美容、装饰与保养专业技术、兼学习电喷发动机原理与维修、年历动波箱原理与维修、汽车空调原理与检测。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初、中级技术人才,毕业后从事相关的技术操作、开发或管理工作。熟练后月工资约1400—5000元。 主课程:机械制图、车工工艺、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子技术应用、铣工工艺、数控机床与加工工艺、数控编程与操作、电工学、CAXA微机数控电火花线切割编程技术、数控铣床工艺及加工技术、数控CAD、CAM软件应用。

电脑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初、中级技术人员,毕业后从事事设计、制作、车缝或管理工作,月工资约1400—30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流行时装款式设计、画技法、服饰色彩、图案、服装材料学、工艺版、推版、电脑服饰CAD、服装立体剪裁、服装标准缝制技术、(电衣车操作、车缝技术)、服装机械维修技术。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电脑文员)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为各企业事业单位培养文秘及营销等专业人才,毕业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如公司、工厂、文印店、酒店、宾馆等从事相关的文秘、营销或管理工作,月工资约1400—20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关英语、文书学、秘书学、广告设计、Office2000办公软件、Foxpro数据库管理系统、人际关系学、信息与档案管理、应用写作、社交礼仪、演讲与口才、形体训练、公关心理学、公关策划、公共关系学、办公设备应用、摄影、推销与谈判、市场营销学、行政管理学、舞蹈、音乐等。

电脑财会(会计)专业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财务、会计等专业人才,毕业后从事企业、工厂、公司、宾馆、酒店、商场各用人单位从事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工作。月工资约1400—2000元。 主课程:计算机基础应用、会计基础、珠算、工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统计原理、市场营销、审计、财务管理、预算会计、新会计制度、经济法概论、财政与金融、Photoshop7.0、CorelDRAW 11、网页设计、Office2000办公软件、安易会计电算化软件、书法、税收基础等。

工艺美术

能较好地掌握工艺美术基本技能,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素养的,从事与工美专业岗位相关的应用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为高职院校输送优秀中职毕业生。

学前教育

能较好地掌握幼儿教育基本技能,培养从事幼儿园工作的现代的幼儿教育工作者。 为高职院校输送优秀中职毕业生。

动漫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数码摄影与广告制作、广告媒体与二、三维动画设计的技术型和管理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三大构成、摄影、电脑图形设计、二维动画、 三维动画、原画创作、动画原理、视听语言、影像编辑、艺术实践等。

开三类汽车修配厂,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手续,

1、申办企业主管部门批文原件;

2、可行性分析报告原件;

3、申请开业(升级迁址)报告原件;

4、场地租用合同、租赁许可证(使用自有场地的经营者,请提供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建筑许可证)原件。 复印件备存。?

5、厂区平面布置图原件;

6、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申办三类维修企业不作要求)原件 ;

7、全体技工等级证原件原件 ;

8、全体技工上岗证原件原件 ;

9、质量检验员证原件原件;

10、试车员驾驶证原件原件;

11、基本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用户服务公约、维修收费标准、维修质量保证制度、检验制度)原件;

12、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车辆维修技术标准及所承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原件;

13、环境保护措施原件;

14、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原件 ;

15、经营场地内外相片共6张(厂门正面、生产车间、停车场业务接待、主要设备)原件;

16、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17、属企业申办的,提供申办企业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法人)身份证件;

个人申请者提供由劳动部门核发的本人待业证明及当地有效户口证明原件 复印件备存;

18、负责人厂长、经理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根据实际审批为准,要办理好《汽车维修企业资格证书》,销售汽车配件不要任何证书。

手续

手续一词的解释为办事的程序,规定步骤。比如说办理"借款手续"、"过户手续"、"证券交易手续"、"入学手续"等等。

焊工培训一般需要学习多久?

市区开店需要汽车维修类技术等级证书初级、中级、高级,价格大概在800元、1200元、2000元。地区不同这个价格有所变动!

其它证件就是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如果是属于三类维修厂的话,只需要汽车维修中级(四级)证书就可以,属于二类的话就需要技师证书(二级)和高级证书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学短期汽修培训有哪些项目?

电焊工培训内容

一、培训提纲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有严格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制度。虽然在考证、取证和换证时进过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但仍有不少电焊工在电焊作业中安全意思淡薄,常有违反《电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由于多数焊工电气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用电常识有限,造成电焊作业现场事故隐患多,如接线柱裸露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焊把线接头导体裸露不按规定做绝缘处理、焊把线浸泡在水里和泥水里。由此可见,消除电焊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是每个电焊工应该掌握的技能。作业期间不仅要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还要保证他人的人身安全,焊工在电焊作业时应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电焊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伤害和火灾灾害。

二、电焊触电原因分析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不合格

4、电焊机维修管理不善

三、电焊工安全作业规定

1、电焊工持证上岗、禁止将电焊机交与无证作业人员操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焊钳、电源线以及各接头部位的连接情况,各部位应联结可靠,绝缘良好,电源接线端头不得外露,应用绝缘布包扎好,防止接线处发生过热现象而引起火灾。

3、电焊机必须装有带漏电保护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当焊机超负荷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4、电焊机开关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电焊机与焊钳间导线长度不得超过30m,如特殊需要时,也不得超过50m。

5、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电焊机应装设有空载降压保护器。

6、禁止将建筑物金属构架、管道、脚手架及设备等作为焊接电源回路。

7、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8、必须将焊机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室外应设置防护棚,不准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9、各种电焊机的外壳都应接零(地),电焊钳手柄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与隔热能力。

10、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穿过。

11、电焊作业时禁止将焊把线盘旋堆放,应摊开便于散热。

12、二次线电缆不得破损,发现破损应及时处理,线路各处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绝缘包扎。

13、雨天无防护措施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在金属容器、管道内及潮湿地方施焊,脚下要铺设干木板或橡胶板,身体不得接触金属物,并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应轮流施焊。

15、焊接作业应穿绝缘鞋,戴长筒防护手套,配用面罩及选择合适的滤光片,打渣清根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16、施焊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有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和汽油、油脂、木材等易燃物

17、高处焊接时,应穿好安全带,垂直下方及水平方向10m内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不能避开时应严密遮防,否则不准施焊。

18、禁止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

19、移动电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20、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1、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将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经检测确认后,方可作业。

22、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23、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有隔光措施。

24、严禁将电线缠在身上和用焊条打火抽烟。打火行弧时,应通知互相配合的人员避让。

25、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清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四、电焊设备和电焊的防火措施

电焊的火灾原因

焊接时,既有电又是明火作业,如果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制度不严,安全措施不落实,极易引起火灾。电焊的火灾原因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电弧火花;二是电源放电;三是热传导引燃。

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电焊机和电源线的绝缘要可靠,焊接导线应采用紫铜芯线,并要有足够的截面,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因过载而损坏绝缘。导线有残破时,应及时更换或处理。

电焊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应用螺栓或螺母,应拧紧,并避开可燃和易燃易爆物。

电弧焊接操作时,经常接触电气设备,所以电焊工应了解和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电气设备的构造、原理,熟练掌握其基本操作、维护及安全用电知识。

应制订各种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五、施工电焊安全操作

1、作业人员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电焊钳

使用合格电焊钳。能牢固地夹紧焊条,与电缆线连接可*,这是保持焊钳不异常发热的关键。焊钳要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禁止使用自制简易焊钳;

3、为避免弧光对人体的辐射,不得在近处直接用眼睛直接观看弧光或避开防护面罩偷看;多台焊机作业时,应设置不可燃或阻燃的防护屏;采用吸收材料作用室内墙壁饰面以减少弧光的反射;保证工作场所的照明,消除因焊缝视线不清点火后再戴面罩的情况发生;不得任意更换滤光片色号;改革工艺,变手持焊为自动或半自动焊,使焊工可在远离施焊地点作业;

4、对金属烟尘和有害气体的防护,根据不同的焊接工艺及场所合理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在技术措施上选择局部和全面通风方法;在工艺上选用污染环境小或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以及采用低尘低毒焊条等措施来降低烟尘浓度和毒性;

5、为防止焊接灼烫,应穿好工作服、工作鞋、戴好工作帽。工作服应选用纯棉且质地较厚,防烫效果好的。注意脚面保护,不穿易溶的化纤袜子。焊区周围要清洁,焊条堆放要集中,冷热焊条要分别摆放。处理焊条渣时,领口要系好,戴好防护眼镜,减少灼烫伤事故;

6、焊接现场事先移去易燃易爆物品,高空焊接下方应设置接火盘。房屋闷顶内以及易燃物堆垛附近不宜进行焊接作业;可燃气体的管道和设备与其它设备互相连接时,应将连接管道拆除或阻绝;

7、为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焊机接地及各接线点要接触良好。电绝缘外套无破损,改变焊机接头需要改接两次回线;转移工作地点或更换焊条应戴好绝缘手套;在金属容器或金属结构上以及狭小的工作场所焊接时,应采用橡胶垫、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焊钳外壳绝缘要可*;雨雪天不能在露天作业;不得将自身与机器传动部分等作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电焊设备安装、修理及检查由电工进行;不得擅自拆修或更换保险丝;

8、焊接电缆

①焊接电缆在使用多股细铜线无接头电缆时,与电焊机接线柱采用接线鼻连接压实,防止随意缠绕造成的松动接触不良、过热、火花现象。接线栓上应设置防护罩。

②焊接电缆长度一般不超过20~30m,过长会加大导线压降。

③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防护套,穿管等保护措施。

④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轨道及其他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防止因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和造成触电事故;

9、焊接不允许超载

电焊机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载,否则将会因过热而烧毁电焊机或造成火灾,以及超载造成绝缘损坏,还可能引起漏电而发生触电事故;

10、焊接前,应先检查焊机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如焊机接地及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绝缘外套有无破损等;

11、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前,应先把设备的接地或接零线拆掉,焊接完后再恢复;

12、进行电焊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清除危险因素和设置监护人员。当与其他人员和有关设施过近时,应采用屏护和安全间隔等保证作业安全;当高处焊接作业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13、更换焊条时,焊工应戴绝缘手套;

14、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戴皮手套、穿绝缘鞋等,以保证焊工身体与焊件间的绝缘。禁止使用简易无绝缘外壳的电焊钳;

15、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或转移工作地点,焊机检修暂停工作或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操作;

16、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7、交流弧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18、焊机二次接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米;

19、根据施工需要,电焊机宜按区域或标高层集中的设置,并应编号;

20、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

21、电焊机的外壳应可*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22、电焊机各线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23、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设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24、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范围

中级阶段+高级阶段+技师阶段+高级技师阶段 = 汽车机电维修高级技师班

(2400元+3200元+2400元+2400元+3000元+3600元)≠17000=11800元

◆ 中级阶段

第一部分:中小修及全车保养(金杯)

一、制动系统

1、金杯制动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前、后轮刹车碟、毂、分泵、软管、刹车总泵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3、液压管路内的空气排放;

4、真空助动器的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5、制动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二、行驶系统

1、金杯行驶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轮胎的拆装、补漏及动平衡;

3、前悬挂(左右扭力杆、减震器、上下悬挂球头、上下摇臂、平衡杆、稳定杆)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4、后悬挂(减震器、钢板弹簧)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5、前轮定位调整;

6、行驶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三、转向系统

1、金杯转向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方向盘、组合开关、转向十字头、减速齿轮箱、方向机下转轴、液压方向机、方向机液压管路、方向液压泵等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3、转向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四、传动系统

1、金杯传动系统的组成及总体工作原理;

2、离合器总成、变速器总成、挂挡机构、传动轴、半轴、主减速器总成等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中小修工艺;

3、传动系统的基本故障分析与排除。

五、电喷发动机

1、水箱、外水道、发动机线束连接端口、发动机附件、变速箱连接螺丝、发动机脚胶及支承胶、飞轮的拆装、检查及调整;

2、发动机总成的拆装、检查及调整;

3、金杯多点电喷系统(曲轴传感器、进气压力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进气温度传感器、水温传感器、氧传感器、碳罐电磁阀、喷油咀、油轨、点火线圈、分火线、火花塞、发动机动力控制模块PCM、燃油压力调节阀、节气门阀体、三元催化器、燃油泵、燃油感应器、燃油箱)的拆装、检查及调整。

六、金杯全车保养

1、制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2、行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3、转向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4、传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5、电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6、发动机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七、使用施工单进行金杯整车操作综合考核

1、全车保养(包含施工单的编写)

2、单项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包含施工单的编写)。

第二部分:中小修及全车保养(雅阁)

一、制动系统

1、雅阁制动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前、后轮刹车碟、手刹毂、分泵、软管、轮速传感器、刹车总泵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3、液压管路内的空气排放;

4、真空助动器的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5、雅阁制动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二、行驶系统

1、雅阁行驶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前悬挂(减震器、上下悬挂球头、上下摇臂、平衡杆、左右半轴)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3、后悬挂(减震器、上摇臂、下摇臂拉杆、可调节拉杆)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4、前轮定位调整;

5、雅阁行驶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三、转向系统

1、雅阁转向系统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转向十字头、軚尺内外球头、液压管路、方向机液压泵等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

3、雅阁转向系统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四、传动系统

1、雅阁传动系统的组成及总体工作原理;

2、液力变矩器、变速器总成、半轴等的拆装、检查、调整及中小修工艺;

3、雅阁传动系统的基本故障分析与排除。

五、电喷发动机

1、水箱、电子扇、外水道、发动机线束连接端口、发动机附件、排气喉前段、前直梁、发动机脚胶及吊胶的拆装、检查及调整;

2、发动机总成的拆装、检查及调整;

3、雅阁i-VTEC电喷系统

①供油系统(燃油泵、燃油感应器、燃油箱、燃油压力调节阀、汽油滤清器、喷油嘴 、油轨)的工作原理、拆装与检查。

②进气系统(节气门阀体、进气压力传感器、节气门位置传感器、进气温度传感器、怠速控制阀)的工作原理、拆装与检查。

③排气系统(三元触媒TWC、燃油蒸汽回收系统、EVAP、氧传感器)的工作原理、拆装与检查。

④点火系统(程序控制点火系统PGM-IG、点火线图、曲轴位置传感器、上止点传感器、凸轮轴传感器、水温传感器、车速传感器)的工作原理、拆装与检查。

⑤其他控制系统(发动机支架控制系统、巡航控制系统、ABS控制系统、SRS控制系统、空调系统)的工作原理、拆装与检查。

六、雅阁全车保养

1、制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2、行驶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3、转向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3、传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4、电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5、发动机的检查与维护、调整。

七、使用施工单进行雅阁整车操作综合考核

1、全车保养(包含施工单的编写);

2、单项拆装、检查、调整及修理工艺(包含施工单的编写)。

◆ 高级阶段

第三部分:发动机及底盘大修

一、5A-FE汽油发动机的检修

1、汽油往复式活塞发动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5A-FE发动机的拆解;

3、汽缸盖的检修;

4、汽缸体的检修;

5、曲轴的检测;

6、活塞连杆组的检测;

7、气门的铰磨;

8、配气传动机构的检测;

9、配气正时的检查与调整;

10、水泵、节温器的检修;

11、燃油供给系统的检修;

12、5A-FE汽油发动机的装配与验收;

13、发动机大修后试车;

14、5A-FE汽油发动机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二、4JB1柴油发动机的检修

1、柴油往复式活塞发动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4JB1柴油发动机的拆解;

3、汽缸盖的检修;

4、汽缸体的检修;

5、曲轴的检测;

6、活塞连杆组的检测;

7、气门间隙的调整;

8、配气传动机构的检测;

9、配气正时的检查与调整;

10、水泵、节温器的检修;

11、燃油供给系统的检修;

12、4JB1柴油发动机的装配与验收;

13、发动机大修后试车;

14、4JB1柴油发动机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三、机械变速器的检修

1、机械变速器的构造、工作原理及动力传动路线;

2、机械变速器的拆解;

3、换档机构的检修;

4、主输入轴的检修;

5、主输出轴的检修;

6、副轴的检修;

7、倒档轴的检修;

8、自锁及互锁系统的检修;

9、主输入轴承的检修;

10、输出轴承的检修;

11、副轴前后轴承的检修;

12、机械变速器的装配与验收;

13、机械变速器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四、主减速器的检修

1、主减速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主减速器的拆解;

3、连接突缘的检修;

4、调整垫片的检修;

5、伸缩套的检修;

6、主动齿的检修;

7、从动齿的检修;

8、主动齿轴承的检修;

9、从动齿轴承的检修;

10、差速器壳的检修;

11、行星齿的检修;

12、半轴齿的检修;

13、主减速器的装配与验收。

五、传动轴的检修

1、传动轴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传动轴的拆解;

3、万向传动装置的检修;

4、传动轴的装配与验收;

5、传动轴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六、转向器的检修

1、转向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转向器的拆解;

3、转向器的检修;

4、转向器的装配与验收;

5、转向器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第四部分:车身电路与电器检修

一、电工电子技术基础

1、电的基本知识与原理;

2、电路与电磁基础;

3、直流电路与正弦交流电路;

4、常用电工工具、仪表和仪器的使用;

5、常用电工材料;

6、常用电器元件的测量。

二、电源系统

1、蓄电池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2、蓄电池的维护与保养;

3、蓄电池的检测;

4、发电机的构造工作原理;

5、发电机的拆装与检测;

6、发电机(碳刷、硅板、内置调节器、轴承)的调整与修理;

7、充电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8、电源系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三、起动系统

1、起动机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2、起动机的维护与保养;

3、起动机的拆装与检测;

4、起动机(碳刷、电磁开关、离合器部件、齿轮、轴承)的调整与修理;

5、起动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6、起动系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四、点火系统

1、点火系的类型(分配式及直接式)、组成及作用;

2、点火线圈、分电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分电器的维护与保养;

4、分电器的拆装与检测;

5、分电器(分电器盖、分火头、齿轮、传感器)的调整与修理;

6、点火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7、点火系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五、仪表系统

1、仪表的种类、作用及工作原理(速度表、转速计、燃油表、燃油表组件、水温表、水温表组件、电子罗盘、温度表、高度表、测倾仪);

2、传感器的种类、作用及工作原理;

3、仪表及传感器的检测;

4、仪表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5、仪表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六、照明及信号系统

1、汽车灯具的种类;

2、信号灯工作原理;

3、汽车灯具的拆装、检测与维护保养;

4、照明及信号系统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5、照明及信号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七、汽车空调系统

1、汽车半自动空调系统的组成、构造及工作原理;

2、汽车半自动空调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汽车半自动空调系统的的检测(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储液干燥器、管路压力检查、抽真空和制冷剂加注)与修理;

4、汽车半自动空调系统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5、汽车半自动空调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八、电喇叭系统

1、电喇叭的工作原理、拆装及检测;

2、电喇叭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3、电喇叭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九、电动刮水器系统

1、电动刮水器的工作原理、拆装及检测;

2、电动刮水器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3、电动刮水器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十、电动车窗系统

1、电动车窗的工作原理、拆装及检测;

2、电动车窗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3、电动车窗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十一、电动后视镜系统

1、电动后视镜的工作原理、拆装及检测;

2、电动后视镜电路的识记、连接及检测;

3、电动后视镜系统的常规故障分析与排除。

十二、电动汽油泵

1、 电动汽油泵的构造与工作原理;

2、电动汽油泵的拆装及检测;

3、电动汽油泵电路识记、连接及检测;

4、电动汽油泵的故障分析与排除。

◆ 技师阶段

第五部分: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器及电喷系统检修

一、 金杯与雅阁整车照明、信号及仪表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照明、信号及仪表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照明、信号及仪表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二、金杯与雅阁整车空调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空调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空调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三、金杯与雅阁整车点火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点火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点火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四、金杯与雅阁整车充电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充电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充电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五、金杯与雅阁整车起动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起动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起动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六、金杯与雅阁整车中控门锁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中控门锁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中控门锁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七、金杯与雅阁整车防盗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防盗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防盗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八、金杯与雅阁整车玻璃喷洗及雨刮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玻璃喷洗及雨刮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玻璃喷洗及雨刮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九、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喇叭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喇叭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喇叭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十、金杯与雅阁整车音响系统检修

1、金杯与雅阁整车音响系统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2、金杯与雅阁整车音响系统电路故障成因与分析。

十一、金杯及雅阁整车电控燃油喷射系统检修

1、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2、电喷系统信号输入装置(包括空气流量计、节气门位置传感器、车速传感器、水温传感器、凸轮轴位置传感器、氧传感器、爆震传感器等)的认识、拆装及检测;

3、电喷系统执行器(包括电动汽油泵、喷油器、点火线圈、继电器、电磁阀、怠速电机等)的认识、拆装与检测;

4、汽车自诊断系统的工作原理、故障显示及故障码提取;

5、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喷系统控制电路实车查证与绘制;

6、金杯与雅阁整车电喷系统故障成因与分析。

◆ 高级技师阶段

第六部分:汽车故障诊断方法及汽车新型电控系统检修

一、汽车新型电控系统

1、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及牵引力控制系统(TCS)的工作原理及故障检测;

2、自动巡航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3、电控动力转向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4、电控原厂防盗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5、自动变速器机械及电控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6、安全气囊系统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7、总线控制系统(CAN-BUS)的工作原理与故障检测。

二、汽车故障诊断方法总论

1、汽车故障诊断的总体思路;

2、汽车故障问诊方法、技巧及注意事项;

3、汽车维修技术资料的获取与使用;

4、传统汽车维修与现代汽车维修的区别。

三、汽车故障诊断次序的建立原则与方法

1、先易后难原则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2、先外后里原则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3、先大后小原则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4、先熟后生原则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四、汽车故障实体检测方法

1、直观检查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2、感官检查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3、替代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4、仪器诊断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5、系统分析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6、局部拆装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7、反证法的运用与故障实训。

五、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的综合训练

1、奔驰560E发动机无法起动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起动系统造成的故障;

②燃油供给系统造成的故障;

③点火系统造成的故障;

④机械部件造成的故障。

2、奥迪A6 2.8发动机怠速不良(规则和不规则)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发动机系统自诊断;

②点火系统造成的故障;

③燃油供给造成的故障;

④机械部件造成的故障;

⑤电子油门EPC的匹配;

⑥进气系统密封性造成的故障;

3、宝马740i发动机动力不足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气缸压力不足故障原因;

②点火系统造成的故障原因;

③燃油供给系统造成的故障原因;

④进气系统造成的故障原因;

⑤排气系统造成的故障原因;

⑥润滑系统造成的故障原因。

4、广本雅阁2.4CM5发动机水温过高或过低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点火系统造成的故障;

②冷却系统造成的故障;

③发动机密封性出现故障。

5、奔驰560E发动机有异响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起动系统造成的异响;

②充电系统造成的异响;

③点火系统造成的异响;

④排气系统造成的异响;

⑤冷却系统造成的异响;

⑥空调系统造成的异响;

⑦配气机构造成的异响;

⑧曲柄连杆机构造成的异响。

6、雷克萨斯LS400发动机排放异常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一氧化碳超标;

②碳化氢超标;

③氧含量超标;

④氮氧化物超标;

⑤二氧化碳过少。

7、奥迪A62.8发动机漏油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发动机单个部位润滑油的渗漏;

②发动机多个部位润滑油的渗漏;

③液压转向系统的渗漏。

8、金杯海狮发动机出蓝烟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进气门油封密封不严;

②进气门导管磨损;

③活塞环和汽缸壁的磨损。

9、金杯海狮发动机出白烟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汽缸盖与缸体密封不严;

②汽缸盖水道出现裂纹。

10、奔驰560E发动机出黑烟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进气系统故障造成黑烟出现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②排气系统故障造成黑烟出现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③燃油供给系统故障造成黑烟出现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11、雷克萨斯LS400自动空调不制冷的故障检测与诊断

①空调压缩机不工作;

②空调系统电路故障自诊断;

③空调系统电路故障排除。

12、广本雅阁2.4CM5制动踏板低、制动距离长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①制动分泵、制动总泵、液压管路渗漏制动液;

②制动蹄与制动鼓间隙过大;

③制动总泵推杆与制动总泵第一级活塞间隙过大。

13、宝马740i制动踏板高、制动时距离长、路面没有制动拖印痕迹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①真空助力器真空源堵塞;

②真空助力器泄漏真空。

14、广本雅阁2.4CM5方向重的故障诊断与排除

①液压方向机助力泵内部转子及定子磨损,造成输出油压下降;

②液压方向机润滑油不足;

③液压方向机助力泵驱动皮带脱落;

④液压管路漏油。

15、日产骐达电动EPS转向沉重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①EPS系统故障自诊断;

②EPS系统故障排除(电动机无工作助力)。

16、帕萨特领驭ZF5HP19FLA 5速A/T不能升档或降档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①自动变速器自诊断;

②换档电磁阀故障(堵塞、断路等);

③换档阀故障(磨损、卡滞等);

④活塞密封圈密封不严。

17、奥迪A6 2.8 ABS/ASR灯亮故障的诊断与排除

①ABS/ASR系统故障自诊断;

②轮速传感器信号传输故障;

③ABS阀体故障;

④ABS控制单元故障。

⑤ABS/ASR控制单元匹配。

快速解答: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详细的解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 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 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 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 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 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 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 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 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 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 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1986年12月12日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1991年4月10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仅供您参考。。。如有不是,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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