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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能源汽车补贴,山西新能源汽车补贴2023年政策

tamoadmin 2024-07-30 人已围观

简介1.山西对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免收牌证费2.山西省交通厅99号文件内容有哪些3.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4.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5.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6.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降低,行业将有何影响?本报太原7月7日电位于山西运城的电动卡车制造商大云汽车本周与天津金钟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2000辆大云纯电动汽车订单仪式。据了解,5月

1.山西对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免收牌证费

2.山西省交通厅99号文件内容有哪些

3.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

4.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5.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

6.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降低,行业将有何影响?

山西新能源汽车补贴,山西新能源汽车补贴2023年政策

本报太原7月7日电位于山西运城的电动卡车制造商大云汽车本周与天津金钟运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2000辆大云纯电动汽车订单仪式。据了解,5月底以来,随着《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新能源汽车营销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以及大运会纯电动物流车投资信息的发布,全国各地多家物流运营商纷纷前来,先后与山西大运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天津金钟云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对天津物流市场的深入调研分析,以及与山西大云汽车的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在7月5日达成了2000辆纯电动物流车的合作协议。届时,大云品牌纯电动物流车将在天津推广应用。大运集团子公司大云汽车有限公司是山西省唯一获得电动卡车生产资质的企业。目前已成功开发生产纯电动物流车、专用车、拖拉机、小型货车、公交车等产品。大云汽车作为山西本土汽车制造企业,在传统能源产品大踏步前进的同时,必将为山西乃至全国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发挥重要作用。

山西对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免收牌证费

(一)生活补贴.

博士毕业生每月5000元;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高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

2、申请对象及条件

我市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食品、现代煤化工、玻璃器皿、玛钢铸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行业的企业和市属高校、中小学、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四类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符合《补贴办法》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具体条件为: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在晋中参加工作;

3.所学专业符合《晋中市2018-2019年度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所列专业等要求;

4.2018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2019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后;2020年度引进的,毕业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后;

5.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取得本市户籍。

山西省交通厅99号文件内容有哪些

1月7日,省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新能源汽车车辆登记时,免收125元/号牌费。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享受新能源汽车登记牌照费减免的车辆必须使用纯电动汽车、甲醇、燃气等新能源汽车。,车牌尾数是带有“X”的特殊段,是新注册的。为积极落实省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先后实施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鼓励群众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推出免登记牌照费前,专门确定了纯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区号+4位数字+字母X编码规则的专用号码段,并规定该号码段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登记。同时,广大新能源车主可以在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处专门开通的绿色通道内,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对于使用甲醇、天然气的重型货车,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积极配合省公路管理局落实高速运输通行费减半的措施。

面对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地补该怎么办?

根据查询山西省人民得知,山西省交通厅99号文件是《山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该文件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该文件是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便捷、舒适,制定了本办法。

该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定义、分类、建设主体、建设标准、建设规划、建设程序、运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该文件明确了各级和相关部门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优化服务环境,推动形成引导、市场主导、多元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

该文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试点,完善充(换)电服务价格机制,实行市场化定价。

该文件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质量监管、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保障用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均超过30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2.9%和141.6%,和传统燃油车销量微增长形成鲜明对比,新能源汽车依旧保持了高增长态势。可以确定的是,新能源汽车当下的大好形势和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特别是作为核心推动力之一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功不可没。中央、地方两级直接将“真金白银”送到消费者手中,极大地拉动了新能源汽车需求,成为了销量增长的强效助推剂。

市场经济下,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将最终走向自由生长阶段。随着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市场渐趋成熟,新能源汽车产业正迎来全新发展阶段——由政策推动向市场主导迈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亟待放开手脚,自力更生。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部退出。今年初,中央补贴已经进一步下调,给予市场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新能源汽车国补加速退坡,地补的未来也逐渐受到产业界的关注。

地补细则暗含保护伞

2018年已经过半,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发布地方补贴政策,其中广东省、云南省、海南省、山西省、广州市、温州市、舟山市、成都市、杭州市、厦门市、哈尔滨市、青海市共12个省市,用了同样的补贴办法,对纯电动车型和插电式混动车型进行补贴,地方补贴金额按照国家补贴的50%拨付,根据不同续驶里程进行差异化补贴,续驶里程越高,相应的补贴金额越高。

上海市、武汉市的补贴政策和上述省市略有不同,其中,上海市对纯电动汽车的支持力度更大,纯电动汽车按照1:0.5的比例补贴,插电混动车则按照1:0.3的比例补贴;武汉市按照轴距来区分,轴距大于2.2米的车型按照1:0.5比例补贴,轴距不足2.2米的车型地方补贴仅为国补的20%。

西安市、长沙市、柳州市、广元市地方补贴下降幅度较大,地方补贴比例分别为国家补贴的30%、20%、40%、25%。比较特殊的当属河南省和福建莆田市,地方降低补贴的决心更为彻底,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不享受地方补贴。河南、莆田等省市以销量为门槛,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莆田市规定,2018年~2020年间,对于在莆田市纳税且单一品牌产品年销售量达到1000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每年给予推广奖励50万元;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自获得车型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起,一年内销售量达到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企业,在地方补贴的基础上,每款车型再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300万元,销售量达到1万辆及以上时,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从表面上看,各省市发布的2018年补贴政策,补贴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实际上,一些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的省市,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同时也以另外一种形式为企业支起了保护伞。据了解,河南省以及莆田市均拥有地方新能源乘用车企业,如速达电动汽车的基地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从项目建立之初至今,三门峡市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的云度汽车,其背后同样可见地方的身影,从工商信息来看,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正是云度汽车的投资方之一。

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企业若想脱掉襁褓自主发展,需要改变的不只有企业,还有地方。正因如此,今年2月,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应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可见,国家已经开始引导地方补贴向使用环节倾斜。

补贴转向基础设施骗补风险仍在

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500万辆,其中乘用车总量为380万辆,商用车总量为120万辆。据国家能源局信息中心原巡视员、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会长孙耀唯透露,500万辆新能源汽车需要大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支持,2020年需建成480万个分布式充电桩和120万个集中式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2018年全国将总共建成60万个充电桩,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目前我们的充电体系尚不成熟,技术、智能化程度以及安全性都需要提高。”孙耀唯说。

充电桩行业存在缺口,亟需社会各界加大投入力度。正因如此,国家开始更多地鼓励、要求地方给予充电设施领域支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通知》的要求却很难落实。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后,同样存在风险,很有可能导致前两年类似整车企业骗补的重演。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和运营后,地方的监管难度将更大,容易造成基础建设的,更容易出现骗补的行为;此外,地补转向汽车使用和运营环节,在以往的试运行中,曾出现过企业驱使员工驾驶车辆增加行驶里程骗取补贴的。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表示,在国家和地方补贴推出后,外资和合资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将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增长速度将快于以往任何时期。尽管从顶层设计上看,地补具备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变成了“唐僧肉”。因此有观点认为,与其费尽心思详细规定地补的使用范围,还不如彻底取消地补。迄今北京尚未出台2018年地补政策,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争论的焦点即地补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地补何时才能取消?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是未来的大趋势和大方向,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产业如果完全离开地方补贴,能否快速发展还值得观察。国家政策是在大方向上指导产业发展,具体到地方层面,每个地方的情况各有不同,具体政策的制定还要根据地方发展而定。关于地方补贴向充电桩产业倾斜,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怎么补、补给谁,很难拿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地方和企业。”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部门人士表示。对于北京市何时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以及是否会取消地补时,虽然记者并未得到直接答案,但从访过程中仍可看出,他认为现阶段完全取消地方补贴有些为时过早。对于地方补贴转向充电基础设施,他认为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地方根据其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细化。

对于地补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倾斜,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表示,目前充电桩产业比汽车企业更需要外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业内的短板,过去补贴车比较多,对充电设施的补贴比较少。给充电桩产业‘输点血’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

据其介绍,目前充电桩产业是整个新能源行业中最不赚钱、最难盈利的领域,目前尚未探索出合理有效的商业模式,特别是公共充电行业几乎没有盈利的公司,绝大部分处于亏本状态,前几年那些“多如牛毛”的充电桩企业如今已相继倒闭,行业面临大规模洗牌。在他看来,充电桩行业目前的“烧钱”状态还将持续三年,此时确实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大力支持。

充电产业更需扶持

产业政策的每一小步调整都将对整个行业,特别是汽车产业主体——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在缺少话语权的生态环境中求生存,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往往需要企业对市场、对产业环境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敏锐度。

近日,在君马品牌沟通会上,君马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温宏说:“补贴对企业来说是大问题,当政策退坡后,我相信产业发展还会继续,从企业的角度来说,我们只能以适应政策的方式发展,在国家鼓励的大方向下,做到不拖后腿。对于补贴新政,我们必须提前考虑,因为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补贴减少,如果不适时调整,未来面临的很可能是政策的惩罚。”

补贴退坡后将产生的影响不仅限于整车企业,对于消费者而言,购车成本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必将直接导致企业生产节奏发生变化,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补贴退坡会波及目前市场上70%以上的产品,这么大的量恰恰是我国最主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如果补贴全部退出,势必将企业的生产节奏全部打乱。很多生产要彻底推倒重来,这是非常灾难性的变化。”上海交通大学汽车节能技术研究所所长殷承良说,“退坡不是问题,关键是要信守承诺,政策要具备连贯性,不能随意打乱,让企业无所适从。”

对于补贴退坡,或调整补贴金额等问题,早在《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发布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就曾指出,“应该言而有信,不应该因为预算不足而调整补贴金额。企业的产品规划是根据市场条件作出的,包括市场所需求的技术水平、补贴的额度、可能的成本和售价。补贴额度不按进行,会打乱企业节奏,影响产品的销售。”关于新政中提到的“不要求地方再对产品进行补贴,而让地方把补贴主要用于充电桩建设和充电运营”,董扬表示,地方补贴确有促进市场发展的一面,但是地方补贴的副作用是地方保护。“两者相比,去除地方保护更为重要。没有了地方补贴和地方保护,地方也就不需要再制定自己的小目录,这样还可以大大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董扬说。

地补开始补贴充电桩企业后,是否会出现骗补行为,殷承良说:“在我所接触过的充电桩企业中,确实有一些存在非常规操作骗取补贴的行为。为避免这些现象,可以通过项目前期、后期审核解决这一问题。目前比较好的做法是,以充电量而非充电桩数量为标准进行补贴,这个方法具有一定可行性,通过监控国家电网测量的用电量可以确定,这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弄虚作的行为。”

地方应有所为也应有所不为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如果说对国家政策不稳定性的诟病最多,那么目前能和其“相提并论”的恐怕只有地方了。然而,通过几次实地调查访,笔者发现,地方并非如人们想象得那样只为各自利益,其实也有颇多无奈。

如曾被批为僵尸车企的河南速达,和屡受质疑的江苏敏安电动汽车、国能新能源汽车……大部分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新势力都有地方背景,项目建立之初,地方立下过汗马功劳。地方的积极参与其背后目的真的只是单纯逐利,为了提高政绩,拿个上级部门颁发的“流动红旗”?

实则不然,通过调查笔者发现,一些地方确实也有颗造车心,他们或许没有“汽车梦”,但他们寄希望于搭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东风,解决地方就业,拉动GDP增长,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但他们也有不足,不足在缺少专业背景,对造车难度预估不足,往往好心办了“坏事”。

地方提供补贴、土地优惠,将企业招商引资进来,不仅前期立项申请资质时“搭把手”,甚至当企业陷入资金困境时,还会“倾囊相助”。对企业而言,即便造车项目无疾而终,其仍能够通过变卖资质保全自己,但这些曾经充满造车热情的城市,很有可能今后与汽车产业终身无缘。

将视线向前追溯,如果有关部门在立项前的审核,能从“写字楼”走到“田间地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或许对造车的预期会大不一样。如果地方在满怀热忱招商引资前,能对汽车产业进行科学调研,广开言路,对造车就能有更深刻的认识,或许和资金浪费将更少;如果鼓励措施能更科学合理,流程更为严谨,或许不会滋生诸多骗补企业。问题不是出在某个单一环节,而是深深地植根于整个产业链。

以人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有了新能源汽车骗补的前车之鉴,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如何发展、如何补贴,有关部门应审慎度之,切忌急于求成,最有效的举动也绝非直接拿出“真金白银”。

文:陈婷婷编辑:郭晨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

今年“两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伴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随之回暖。中汽协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销量29.5万辆,同比下降39.7%,仍未能摆脱负增长态势。对此,相关部门及各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拉动新能源汽车成长的利好政策。

EV视界对今年第二季度中央及地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回顾,下半年新能源车市是否会出现反转值得关注。

六月份重要政策

一、?工信部修改“双积分政策”: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经过两年磨合,去年启动两次公开意见征集的新版“双积分”政策终于6月15日落地,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2、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3、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4、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5、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6、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1)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2)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7、继续完善积分结转。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1)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2)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4)工信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8、考核方式灵活调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工信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EV视界简评:

受疫情和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新修改的“双积分”政策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车企将受到鼓励生产更多的新能源车型赚取更多积分,而在积分交易和转结方面也被赋予一定空间,减轻了压力,刺激车市增量发展。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也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工信部要求企业排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2、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3、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4、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5、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6、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

7、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

EV视界简评:

5月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关注。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命门,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月份重要政策

一、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5月12日,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0381-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该项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EV视界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从整车、电池、客车三个面提出技术准入门槛,对于提升、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三项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

二、?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首批国标出炉

5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4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38775.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38775.2《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GB/T?38775.3《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38775.4《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

本次发布的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及特殊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划标准18?项,规范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公共以及私人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通信协议、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除本次发布4项国家标准外,还有4项国标正在编制过程中。

特殊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测试时需要遵循的功率传输、系统功能相关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的基线化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的测试方法,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和测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动作。

通信协议规范了无线充电的具体流程、参数和数据定义等,给出了系统功率传输部分的最小通信协议架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给出了电磁环境曝露限值。

EV视界简评: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企业主要有华为、中兴新能源、中惠创智等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上汽、比亚迪、北汽等车企也进行了相关研发测试。《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标填补了中国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规范空白,可支撑私人应用领域的无线充电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量产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四部门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四、工信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活动中,工信部部长苗圩通过网络方式接受访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从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三方面发力,为新能源车创造更好的使用环境。

供给侧: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对有检测能力的企业实行自检自证,减少重复检测。对于研发创新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需求侧:除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外,还将鼓励换电模式的发展,鼓励地方在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多用新能源汽车,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使用侧: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我们会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使其有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

四月份重要政策

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4、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强化资金监管,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6、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

7、加大新能源汽车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购新能源汽车,优先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8、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EV视界简评:

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和支持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突破,通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将更加有利于向市场化的发展平稳过渡,同时有助于拉动汽车消费。坚持扶优扶强政策导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引导企业练好内功。?

二、三部委:明后两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组织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V视界简评:

工信部最早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自此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工信部进行与时俱进调整,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吸引投资关注,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包括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4个部分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

《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提出的总体框架下,以推动车联网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应用、保障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为核心,提出了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方面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列出了标准明细共66项,并将根据发展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完善。

1、基础类标准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符号等方面标准。?

2、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类标准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在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运行安全要求、运行安全测试要求等方面标准。开展登记管理是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和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前提。

3、身份认证与安全类标准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方面标准。在车联网环境中,车辆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具有数字身份并对其进行验证是确保信息交互及安全的关键环节。

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类标准主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实时运行管理等方面标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道路运行管理工作是车辆智能管理的核心所在。

5、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类标准主要支撑车联网环境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信息交互及基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工作是支撑车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降低,行业将有何影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在北京大兴区等多区发放大额汽车消费券的同时,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延续执行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根据《方案》,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经申请通过旧车和新车信息审核,且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方案》具体补贴方式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无独有偶,为提振市场信心,3月21日,西安市也出台了《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根据《方案》,除了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延续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外,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其中,购车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除了对购买环节“真金白银”的补贴外,西安市还通过优化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流程、支持新能源汽车便利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允许新能源汽车借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实施停车优惠等使用环节的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利新能源汽车补能,西安市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此外,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西安还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而组织新能源汽车入机关、进企业以及下乡等活动,每场将获得10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刺激汽车消费,自3月以来全行业掀起降价浪潮,以此吸引消费者购车热情;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河南、上海、浙江、黑龙江、吉林、山西、云南、海南、贵州、天津等多地均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未来新能源车对于整体车市的拉动作用会日益凸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对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支持政策也将逐渐由购车层面转向使用层面,比如在停车费和道路通行费减免、保险购置、优化充电设施分布等方面,研究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具体便利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已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新能源车大概率会率先实现正增长,对汽车市场回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不过,今年以来,国内车市疲软,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放缓。乘联会数据显示,3月1-12日,全国新能源车市场零售13.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9%,较上月同期增长15%。今年以来累计零售90.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21%。

作为资深新能源汽车爱好研究者,之前与同事探讨过这个问题:

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迎来一轮大的洗牌,实质上是行业的新一轮调整,简而言之:未来,国内的新能源企业将不能依赖补贴来生存,要求变求变,技术积攒到一定程度,也到了跟国外新能源车企赤膊相搏的时候了,尤其是特斯拉已在中国设厂。传统汽车行业由于历史的原因,技术上处于落后地位,竞争不过外资车企可以理解。新能源汽车行业,我们与老外起点大致相同(晚不了几年),有中国的大市场作为依靠,极易实现弯道超车,实现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先。这项决策很有前瞻性,国内车企应该理解到这次良苦用心。

一、先来看一下最新政策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个中细节无需探讨,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作出这个决策是为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技术含量和品质。不仅提高了补贴的门槛,而且大大降低了补贴的额度,也加强了对补贴的监管力度,这样可以让补贴的钱真正的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推广,让那些有品质有有技术的企业真正的得到实惠和帮助,这样才更有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

二、历史原因

过去几年时间,我国已经落地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超过200个,相关投资累计在1万亿以上,按照这个规模推算,如果这些新能源汽车项目全部投产的话,预计到了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将达到2000万左右,如果按照2018年我国汽车产量2781万辆计算,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占我国汽车产量的比例将达到70%以上,这要比我国预定的目标提前10年完成任务。但是很多人之所以积极投身到新能源产业当中,并非是真正的为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做贡献,大部分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补,在这些新能源汽车企业当中,多是小作坊,有相当多的没有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也有限,产品质量差。

之前有很多媒体报道过有些车企大量开发新能源汽车根本没有销出去,而是自己成立一家租赁公司,然后把生产出来的新能源汽车销售给自己名下的租赁公司,卖给租赁公司这些车并没有真正的流到市场上,而是放在仓库里面,甚至有些公司直接把卖出去的车电池卸下来,然后又重新装到新的车上去,然后再拿去骗一轮补贴。2016年财政部就曝光了海格客车等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意图骗补国家补贴超过10亿元,在随后三部委联合调查后,更是发现全国骗补的企业高达90家,其中比亚迪吉利众泰汽车等知名内资企业纷纷在列。

三、此次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往小了说,这次政策调整之后对于那些真正拥有核心技术,不论是在电池技术还是整车的品质上都有保证的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毕竟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一个长远规划,未来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二)往高大上说,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特别是随着特斯拉大众等国际汽车巨头开始在我国设立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之后,势必会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有很大的影响,这样将迫使我国的汽车制造商们真正的用心去研发技术,不断提高电池的续航能力以及汽车的整体品质,这将更有利于我国新能源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四、此外,考虑到国际竞争以及我国的国情,发展新能源行业,一方面可以逐步摆脱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防止被掐脖子;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

以上谨代表个人观点,谢谢。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