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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汽车环保标志,厦门汽车环保检测中心

tamo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1.厦门小汽车年审如何办理?2.厦门小车旧车换新车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旧车换新车补贴政策是什么?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图标释义4.厦门机动车报废新标准5.厦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的联系电话:0592-5182600,传真号码:0592- 5182678。办公地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电

1.厦门小汽车年审如何办理?

2.厦门小车旧车换新车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旧车换新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图标释义

4.厦门机动车报废新标准

5.厦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厦门市汽车环保标志,厦门汽车环保检测中心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的联系电话:0592-5182600,传真号码:0592- 5182678。

办公地址:厦门市小学路15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电子信箱:xmhbj@xmepb.gov.cn。

扩展资料: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在我市的实施;组织拟订我市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 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 拟订我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本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及审核我市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重要规划、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四) 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按规定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五) 贯彻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以及电磁波辐射等污染防治工作;对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部门间或地域间重大环境问题。

(六)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建自然保护区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我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 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质量状况。

(八) 负责环保资金的管理;监督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使用;对本市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九)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等损害海域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

(十) 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管理体系、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

(十一) 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我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

(十二) 承担对外环境保护科技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申请、审核对外环境保护协作项目,引进资金技术;组织全市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履行活动,管理全市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

(十三) 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在大、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十四) 管理本局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建设以及人事管理;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厦门小汽车年审如何办理?

一、地点:湖里金湖路11--13号,枋湖客运中心附近,叫什么海峡汽运中心

二、携带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咨询台也有复印,一元一张),交强险副本(最好正本也带上),行驶证

三、办理流程:

1、车开进去,找个车少的队伍排队,然后进大厅,在左侧咨询台处提供你的行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你两张单,按照范本填写好,大概10分钟;

2、拿着工作人员给你的资料和行驶证去2号窗口缴费(100元),再到旁边的3号窗口登陆,大概2--3分钟

3、再回到咨询台,会给你一张复印条,去自己车找车架编号,因车型而异,一般在主驾或副驾或者引擎盖里面,掀开脚垫,看到车架后,把复印纸铺上去,用指甲来回涂划,知道编号完整印到纸上为止(不会可直接找工作人员或者外面有黄牛帮忙,20元,比较方便),大概10分钟

4、印好后回到咨询台,工作人员将印纸贴到你的资料栏上,然后就到对面的工作桌位置找其它工作人员,他和你一同到你车前,要你启动车辆,开启应急灯,踩刹车,挂倒档,检查你车身、应急灯和倒车灯,大概5分钟

5、再回到咨询台,将你的资料交到左边的车辆检测区,录入系统后,叫你把车开到门口,不要熄火,直接下车,由工作人员把车开进去检测(期间检测你的刹车力,侧滑力,大灯,倒档,底盘等),你只要到最后端等待检测完后接车即可,大概10分钟;

6、接完车后,把车开到接车区,再回到咨询台取回的检测结果等资料,到4号窗口,提交给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取回资料,大概5分钟

7、录入完毕后,在大厅注意观察显示器,当你的车牌号码显示为绿色时,表示合格(蓝色表示不合格,有显示具体不合格项目,这个要问工作人员如何处理),等待时间很长,我等了近一个小时;

8、显示合格后再去6号窗口盖章(此时资料提交给工作保留),新的合格期限打印到你的行驶证上,领取年检合格标志,大概10分钟;

9、再到最右边窗口凭行驶证领取环保标志贴

至此,整个年检过程全部完成。

开车回家,顺利的话半天就可以了。

厦门小车旧车换新车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旧车换新车补贴政策是什么?

 1、找到年检的地方来,岛内在金湖路车辆检测中心(也就是海峡出租公司,枋湖客运中心旁边),我是在厦门岛内年检的。

2、去之前需要准备好的材料:

A、小车行驶证

B、车主本人身份证(代办的需车主的复印件)

C、车辆检验有效期的小卡片(背面可打印每次的年检记录)

D、国家强制保险单副本

E、另外千万不要忘了:如果车有违章,一定要先处理掉

F、如果有带框的车牌一定要拆除,安装规定的带闽D字样的防盗螺丝,这个车管所有卖,最好到保养的4S店价格10元或赠送

3、到了检测中心将车开到小车待年检区中先排队

4、然后进入办证大厅,前面的工作人员会拿些表格进行初步登记

5、填完相关表格后,再去1号区电脑登记,然后再到2号区交费100元

6、拿到交费发票及盖章再返回前面大厅,进行详细表格的登记,此时重要一点就是去复印车辆识别代号(最好自己去复印,虽然很是辛苦,我复印了5、6张小纸才勉强算过,还是另一个检验员说OK的,否则他们工作人员去复印需要20元,我觉得贵了就自己搞,虽然自己的衣服给弄脏了,但也值得)

7、这些资料都好了再由大厅对面桌子的人签字,然后由拍照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及检验车辆外观

8、然后就在大厅等待,检验员进行车辆的检测

9、大约20分钟左右后检测完毕,检验员拿到资料到3号台进行打印检测报告,然后审核

10、审核完毕,就可以到6号区进行盖章,最后就算完成了。

11、最后到另一窗口领取环保标志卡。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图标释义

旧车换新车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是去新车店办理置换,由4S店全权办理

另外一种是去自己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以上且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包括黄标车)。

具体补助范围是:持有本市有效环保标志,并在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转出和提前报废的车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以及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补助。

旧车处理想划的来还是去寄卖,找寄卖公司,帮你找个人客户卖,价格要比市场里收车价和置换的价高,亏得少

厦门机动车报废新标准

●公司标识要素:logo图形、“蓝白”企业颜色、“建研集团”公司简称、“002398”股票代码、公司网站(详见扩展阅读)、主要服务通讯号码、企业社会责任

●继续强化建研集团的企业视觉色系:“蓝白组合”。主体色调采用蓝色,搭配白色,增加了视觉上的立体感,带动标志的层次感和设计感。点缀红色,呼之欲出,熠熠生辉。

蓝色:象征着科技和理性;象征着安全和环保;象征着广阔和深邃。

白色:象征着自然与简约;象征着健康与远大;象征着无为与人和。

我们以“天”一样的“蓝”来标识建研集团的理想取向,寓意“科技和理性”是我们的文化理念;

我们用“静”一般的“白”来标识建研集团的价值取向,寓意“无为与人和”是我们的人生哲学。

“无为与人和”体现为人本主义,以人为本,人文关怀;体现为合和精神,宽容待人,以和为贵;体现为宽严相济,内求团结,外谋发展。

蓝白组合集中展现了建研集团的企业理念“科技创建新家园”和员工核心价值观“享受健康丰盛人生”。

蓝白的组合将引导建研集团人服务社会、追求卓越、享受人生。

●所选字体亲和、稳重、大气。

●建研的“研”的“石”字偏旁用几何金字塔造型加以点缀,寓意了“点石牌”注册商标,同时强调建研集团通过科技产品“点石成金”,实现“创新科技SCIENCE,专业服务SERVICE,优异品质QUALITY&卓越价值VALUE”(简称“S.S.Q.V.”)的客户增值服务理念;强调了建研集团“滴水穿石”的创新与钻研精神;象征着建研集团企业天天向上、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预示着建研集团争做建设科技产业化进步领跑者的美好愿景。

厦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机动车使用情况、安全技术和排放检验状况,对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商务、公安、环保、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该企业按照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使用寿命;

(二)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在用车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采用修理、调整或控制技术后,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一)使用小型、微型出租车8年,中型出租车10年,大型出租车12年;

(二)租赁客车15年;

(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

(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型、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8)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微型货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含半挂车牵引车、全挂车牵引车)使用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满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满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的使用年限不得少于6年,普通三轮摩托车不得少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少于11年。

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没有使用寿命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按登记日期计算,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交付之日计算。

第六条机动车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

(一)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之间的转换,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与大型非营运客车转换为营运客车的,累计使用年限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计算,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营运客车按严格的使用年限相互折算报废;

(三)需要调出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摩托车,按照规定报废,使用年限严格;

(四)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车与其他货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车报废规定执行。

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不满1年(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的市级行政区域。

第七条国家引导报废达到一定里程的机动车。

达到下列里程的机动车,车主可以将机动车出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小型、微型出租车行驶60万公里,中型出租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出租车行驶60万公里;

(2)租用客车60万公里;

(3)中小型客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客车行驶60万公里;

(4)客车客车行驶40万公里;

(5)其他小微客车跑60万公里,中型客车跑50万公里,大型客车跑80万公里;

(6)专用校车运行40万公里;

(7)小微非营运客车和大型非营运车行驶60万公里(编者按:相当于绕地球15圈左右),中型非营运客车行驶50万公里,大型非营运客车行驶60万公里;

(8)微型货车行驶50万公里,中轻型货车行驶60万公里,重型货车(含半挂牵引车和全挂车牵引车)行驶70万公里,危险品运输货车行驶40万公里,装有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公里;

(9)特种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公里;

(10)三轮摩托车跑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跑12万公里。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非营运客车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的个人客车;运输危险货物的货车,是指专门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危险货物的车辆;使用性质的变化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向非营运或由非营运向营运的变化,小型、微型出租、租赁、长途客车等不同类型营运客车之间的相互转换,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向其他货车的变化。本规定所称检验期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间。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五条制定的小型、微型出租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环保部门备案。

第十条道路拖拉机报废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前达到本规定所列报废标准的,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废。关于印发(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发〔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货车报废标准的通知》(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发〔1998〕407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国经济贸易资源〔2000〕1202号)、《关于印发(中国经济贸易资源[

百万购车补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促进本市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厦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主管本市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本市环境卫生的专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管理工作。

各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城建、规划、环保、公安、交通、工商、园林、房管、卫生等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第四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采取财政拨款和多渠道筹集,并逐步推行社会化服务。第六条 教育、文化等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应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市民的公共卫生道德水平。第七条 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的研究,提高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对沿海水域的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第八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负有爱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九条 城市中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第十条 市区干道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必须严格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体量、结构、装饰进行维护、维修。禁止私自扩建、改建。第十一条 禁止在市区内的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门前、窗外、阳台、屋顶等堆放、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临街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的炉口、烟囱、污水道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禁止在临街门(院)前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容器和桌椅,禁止临街安装户外自来水龙头。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街道两侧及其他公共场地。确需占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地面从事各种活动的,应经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向其它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 设置户外广告、画廊、公共广告栏必须安全牢固,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户外广告、画廊、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等应整洁、美观。设置单位须定期维修、油饰,保护其整洁完好。第十四条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启事和广告。确需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标语、广告的,应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五条 除节日和市、区组织的活动外,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树木上悬挂宣传品应经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悬挂的宣传品应在批准悬挂的期限届满后予以拆除。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在市区内设置的路名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护栏、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火栓、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等设施应保证其整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污损或擅自移动。第十七条 建设施工单位和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在批准范围内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围栏,实行封闭式施工。

工程施工现场的机器设备、物料应堆放整齐,工程竣工时必须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破路施工的应予以围遮,井按规定时间修复路面。第十八条 在市区范围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保持车(船)体完好,车容整洁。第三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设施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等。第二十条 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应将环境卫生设施纳入建设工程配套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尚未进行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的开发区、旧城改造区应限期补建。

文章标签: # 使用 # 客车 # 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