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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市长: 葛红林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件标题1市政府成府发〔2000〕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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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市长: 葛红林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序号制定机关文号文件标题1市政府成府发〔2000〕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补充通知2市政府成府发〔2000〕7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我市郊区(市)县城镇新建房屋全面实施电话户线工程的通知3市政府成府发〔2003〕3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4市政府成府发〔2004〕1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5市政府成府发〔2004〕1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 6市政府成府发〔2005〕4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 7市政府成府函〔2003〕6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8市政府成府函〔2005〕7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西部园区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及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的批复9市政府成府函〔2005〕19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从土地开发成本中列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的通知10市政府成府函〔2005〕20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11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0〕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12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2〕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13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3〕9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参与农村扶贫开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 14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3〕1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15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3〕16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16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4〕6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房、拆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17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4〕12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18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4〕14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和公布管理规定》的通知 19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发〔2007〕2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投资促进工作的试行意见20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01〕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成都机动车拍卖中心等 5家企业具有拍卖罚没物资资格的批复 21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03〕1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收取增值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22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04〕2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成都市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3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06〕14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24市政府办公厅成办函〔2008〕1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

纯电乘用车300(含)到400公里续航补0.92万(减少3800元),400公里以上补1.26万(减少5400元),插混(含增程)乘用车补0.48万(减少2000元);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车主自行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并悬挂新能源牌照;

2、车主买完新能源汽车后,向4S店提供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活动期间新购新能源汽车购车发票、新购新能源汽车行驶证、申领补贴表等);

3、购车证明材料须经4S店进行初审、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法律依据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一.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保持技术指标门槛稳定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文章标签: # 关于 # 办公厅 # 成都市人民政府